快速调取国内企业在注册地的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信息。调取的资料以有关机关准予查询的登记信息为准,一般加盖有关机关的查询专用章。
一、房产资料的查询,需要委托人提供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材料(我公司通过律师调查);二、公司股权调查,需要委托人提供公司资料(我公司通过律师调查);三、股票证券调查,需要委托人提供基本资料(我公司通过律师调查);四、家庭隐匿财产,转移财产调查及情况评估;五、全国评估债务人银行存款、股票帐户、有价证券;六、资产评估:专业评估,专业律师调查服务!
隐匿财产调查
实践中经常被当事人所隐匿的财产即调查途径:
调查银行存款,不善良的人是需要经过认识和交往才能辨认出来,夫妻也是如此。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人或事,情随境迁,等到某一天,你发现另一半以变得陌生,你可能会发现家里的财产情况也是模糊的。指望对方良心发现,在法庭上如实地坦白银行的存款情况是太过于感性了,因此,必须设法掌握对方名下的财产状况。
调查股票,如果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所开户,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到证券公司调查,找印有股票交易的资金对账单,或直接去开户银行打印股票交易的对账单。如果不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也没关系,只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就足够了,只是稍麻烦一些。
调查房产,实践中,有些人背着配偶,在本市或外地又另购有房产,但对购房情况有意隐瞒或事后矢口否认,给主张权利的一方造成了障碍。如果一点都不知道对方购房情况,可以从资金流向上找。
隐匿财产调查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在查阅、复制、摘抄案卷材料后,应当及时审查分析,制作阅卷笔录。阅卷笔录的内容如下:(一)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身份事项、有无前科、身体状况、家庭情况、有无特长、如何归案等);(二)被控罪名及刑罚;(三)有哪些指控证据,标出证据中证明力强的部分;(四)被告人有何辩解;(五)被告人辩解有何依据;(六)控方证据体系中有无矛盾和漏洞,是否足以驳斥被告人辩解(即质证意见和相应分析);(七)有无法定和酌定情节;(八)有罪或无罪、此罪或彼罪、重罪或轻罪的分析;(九)量刑预测;(十)制定辩护方案,是否申请法院调查、是否自行调查取证、是否申请证人出庭、形成何种辩护观点和意见等。
执行财产调查制度的几点建议和措施。
(一)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应坚持当事人举证和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并重的原则
(二)明确债权人负有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义务和承担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责任
(三)确立被执行人如实定期报告财产状况的制度,明确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法律责任
(四)强化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作用,弥补债权人举证能力的不足
(五)确立有关第三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奖励制度
(六)建立健全有关被执行人财产的信息网络